现在这篇文章将主要报道二审的过程和结果,对于案件起因发展只作简单回顾.如果读者对于该案件的来龙去脉不熟悉,可以查看本人 新华网和新浪网博客中的相关文章 .
2007 年1月,华泛信息公司(飞翱集团,英文名 800Teleservices )由于长期要求员工加班,并且一年中没有付给任何加班工资,被曾任项目经理的当事人陈先生告上仲裁庭.由于浦东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存在明显的人为因素,背离基本庭审事实. 2007 年4月,当事人起诉到浦东新区法院,韩版中变传奇私服,于5月下旬开庭.
一审判决显失公平,当事人提起上诉
2007 年6月,当事人基于浦东法院的一审判决显失公平,内容居然和裁决书的内容完全一样,上诉到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的主要理由如下:
1 ) 被告华泛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原告工作时间的叙述自相矛盾.一方面,用合同和劳动局关于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批复,来说明原告的岗位是需要灵活计算工作时间的;另一方面,又说原告只需要白天在软件外包公司工作,不需要晚间到被告公司的呼叫中心工作.那么,被告安排原告的工作岗位为什么是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岗位?
2 ) 被告否认原告的加班工作时间,没有任何考勤的记录来支持.被告考勤记录缺失的责任应该由原告来承担吗?
3 ) 被告否认原告提出的电子邮件和工作内容,却说不出理由和依据.
4 ) 被告当庭说谎被戳穿, 2 个代理人互相矛盾的陈述都在一审判决中省略.
5 ) 由于考勤记录和财务账目都在被告手中,同时法律规定劳动案件相关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在裁决和一审判决中都没有体现这一点.正常情况下,原告怎么能够拿出考勤记录和公司的报销账目呢?
投诉代理审判员陈莉萍小姐
于7月初开庭.她利用仲裁和一审程序混乱的漏洞,不允许上诉人提交证据,也没有在法庭上对案件的关键事实进行调查.当事人认为再次受到不公正对待,并对陈莉萍提出了投诉,仿盛大热血传奇,主要内容和依据如下:
1) 陈小姐在法庭上没有对案件的关键事实进行调查.她还在提问中设置圈套,引诱和要挟原告对一审的错误和无关的事实做肯定回答.
2) 陈小姐利用仲裁和一审程序混乱的漏洞,不允许原告提交证据,说什么要被告同意.她和被告的代理律师徐郭飞配合默契,明显存在背地联系.
3) 根据法律,被告否认原告加班事实,需要提供原告签字认可的考勤纪录.
4) 陈小姐对待原告态度恶劣,无视原告对庭审笔录的异议
5) 根据民事诉讼法,被告对原告上诉书提交的答辩词应该在开庭前交给原告副本,陈小姐却根本没有给原告看被告的答辩.
6) 陈小姐指使书记员在庭审笔录中采取半真理的手段,故意缺失原告的关键发言,被告发言的前后矛盾也没有记录.原告要求法庭对华泛信息的违法加班情况进行调查,合同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和华泛信息的考勤缺失的责任问题,华泛信息没有许可进行人事外包的业务,华泛信息扣留原告的发票原件,还有原告要求被告确认原告提交的电子邮件等证据是否为工作邮件等,都没有记录.
注:在博客中有投诉函的详细内容
审判长王先生粉墨登场
当事人向第一中院投诉代理审判员陈小姐以后,该案件的审判长王启杨先生和当事人联系,说现在只谈程序的问题,不谈案件的实体问题.王先生的观点如下:
1) 因为合议庭其他 2 个人都很忙,所以代理审判员陈小姐主持庭审,但是判决还是由 3 个人讨论决定的.(很强的逻辑,什么叫合议庭呢)
2) 王先生保证会做出公正的判决,不会给第一中院抹黑;
3) 需要有直接证据证明陈小姐有贪赃枉法行为,才能更换,她的态度问题是小事情,新开1.76复古传奇,以后会改进;
4) 关于提交新证据问题,当事人可以将证据快递给他,然后由被上诉人质证
5) 关于庭审笔录,当时陈小姐的做法欠妥,当事人可以再到书记员那里补充
现在看来,是否审判过程能够峰回路转呢?公正判决有无可能到来?
Shanghai_news 新华网首发
不熟悉华泛信息欠薪案件经过的朋友,可以查看以下链接,
希望对你的劳动维权有所帮助:
华泛信息案件的裁决书 当事人对仲裁员的意见
一审判决书 当事人对一审法官的意见
二审判决书 当事人对二审法官的意见
华泛信息 劳动争议 飞翱集团 欠薪综合计算工时制 加班工资 上海第一中院 贪赃枉法
